泸溪融媒4月24日讯(通讯员 侯梦琴)为切实防范化解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,严厉打击酒驾、醉驾违法犯罪行为,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4月23日晚,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整治工作,在辖区重点国省道、城乡道路及城区重点路段,开展酒醉驾夜查专项行动,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行动中,民警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,依托酒精检测仪、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,对过往车辆驾驶人逐一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,严格落实逢车必查、逢疑必检要求,构建起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、严治、严罚的“无缝整治”机制,切实做到安全防控不留“空挡”、违法空间不留“缝隙”。在执法查处过程中,执勤民警同步做好现场安全教育,“面对面”向驾驶人讲解酒后驾驶、未佩戴安全头盔、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,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、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,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酒后驾驶,积极营造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的文明交通氛围,督促驾驶人做到文明驾驶、安全出行。
下一步,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常态化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、“高频率”的执法强度、“全覆盖”的监管力度,持续严厉打击酒醉驾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。
酒醉驾典型案例
案例一:2026年4月23日20点53分,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浦市镇新桥路段设立检查点。驾驶员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检查区时,被执勤交警查获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驾驶人黄某的测试结果显示为63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泸溪交警依法对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400元的处罚。

案例二:2026年4月23日20时40分许,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武溪镇铁山河大桥桥头路段设立检查点,驾驶员郭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检查区时,被执勤交警查获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驾驶人郭某的测试结果显示为79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泸溪交警依法对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。
一审:王德微
二审:唐宏萧
三审:龚宗泽
来源: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
作者:侯梦琴
编辑:王德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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